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安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 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将针对1台25吨熔炼炉与2台26吨保温炉进行整体安全改造,产能合计1万吨铸轧卷/年。
2.1项目名称: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熔炼炉、保温炉安全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浩鑫厂铸轧班的熔炼炉、保温炉长期连续高温运行,受高温侵蚀、热应力交变、铝液渗透等因素影响,部分炉体已出现炉墙渗铝、钢构架受热变形等缺陷。此类隐患若持续发展,极易进一步造成炉衬加速破损、结构承载力下降,存在铝液泄漏、炉墙坍塌等重大安全风险,直接威胁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同时也会加剧热量散失,造成能耗升高,影响生产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彻底消除炉体现存安全隐患,防范恶性事故发生,保障熔炼炉、保温炉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同步实现降本节能,现对部分熔炼炉、保温炉实施安全专项改造。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
对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浩鑫厂铸轧班1台25吨熔炼炉进行扩容改造(扩容至40吨),并对2台26吨保温炉进行整体安全改造。其中,每台保温炉铺设7块透气砖及在炉侧加装精炼装置,熔炼炉增设炉底电磁搅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炉衬拆除与更换、炉体密封处理、钢构件矫正、熔炼炉及保温炉配备全新电控系统,保温炉主回路采用可控硅控制,控制仪采用PLC自动控制,具有PID调节功能进行定温控制等。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下达单台炉开工通知之日起7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台炉改造并具备投产条件。总工期按各台炉开工通知分别起算;乙方须响应甲方随时下达的开工指令,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在技术文件约定时限内完成人员、机具进场,并按单台工期完成对应炉体改造工作。
2.7其他:2.7.1质量保证期:单台炉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2交货方式:本项目为“货物+安装”一体化交付。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经开箱检验合格,不视为交付完成;单台炉全部改造内容施工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并具备投产条件后,方视为该台炉交付完成。
2.7.3 合同由中标人与中铝铝箔有限公司下属实体企业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签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熔炼炉或保温炉的生产商,或具备相应安装能力的单位。并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情形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工作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其中,资质认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检索结果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核验结果为准。
情形二:投标人将安装工作分包
投标人自身不具备前述安装资质的,应委托具有以上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或提交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后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1)类似业绩,指炉窑设备的检维修、安装或施工(含改造)业绩,上述类别满足其一即可。(2)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署日期等关键信息,如合同签署页仅盖章而未填写日期,或日期模糊无法辨认,则以合同约定的工期(供货期)起始时间为准。若以上项目内容、签署日期等关键信息无法确定,该业绩视为无效。下文所涉“类似项目”均按本条要求执行。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新增: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情形一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行业类别:金属冶炼,人员类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2 00:00:00.0至2026-10-29 17: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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