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可拆装防护装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拆装防护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0A059。
2.2 招标项目名称:可拆装防护装置。
2.3 数量:1套。
2.4 项目概述:
可拆装防护装置用于飞机发动机地面试车工作。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付周期:
2.6.1到货: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2.6.3验收交付:供方须在货物送达需方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备上述对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业绩要求: /
3.3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最新年度(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含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相应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及审计报告签署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
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最新年度(2025年度)年度的经审计并加盖审计部门印章或经内审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相应报告),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或″信用中国”网站(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相对应的联合体成员需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质要求,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签订及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对项目负主要责任,其他单位负连带责任。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
3.6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