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嘉盛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35KV输电线路工程、中环光伏四期110KV变电站、黑河220KV变电站中环光伏四期110KV出线间隔所需材料招标。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第一包 |
呼和浩特嘉盛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35KV输电线路工程所需材料招标 |
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42.52吨 |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包 |
中环光伏四期110KV变电站、黑河220KV变电站中环光伏四期110KV出线间隔所需材料招标 |
控制电缆一批 |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交货日期和地点:签订合同后30日内所有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是入网年审合格厂家并登记备案
2.其它资格要求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 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价格、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5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3个,并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4).入网年审合格通知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