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珞璜电厂三期5、6号亚临界燃煤机组(2×600MW),配套东方锅炉股份公司引进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技术生产的DG2030/17.45-II3型锅炉,采用“W火焰”方式燃烧无烟煤。2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投产发电。为进一步满足国家环保排放要求,降低脱硝系统的运行压力,华能珞璜电厂拟对三期5号、6号两台锅炉进行低氮燃烧系统改造。
1.2招标范围
(1)拆除原双旋风筒燃烧器、更换新型低NOx燃烧器;
(2)拱上增加二次风喷口、拱下F风喷口改造;
(3)新增OFA喷口组件、风箱等制作安装;
(4)拱上二次风、拱下F风水冷壁管更换安装、OFA水冷套安装;
(5)OFA风量测量装置安装;OFA风量控制风门、拱上二次风风门等电动执行机构安装;
(6)楼梯平台、保温及其外护板的施工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机组燃烧器改造安装业绩或者类似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方,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1月06日起至2017年01月10日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所有文件放入一个word文件中编辑);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