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万热电联产项目
2、招标编号:
3、项目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哈密地区哈密市三道岭矿区境内,哈密市西北约85km,三道岭矿区中心区西北侧约4.1km处,灰场位于厂址西北侧约3.0km。
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两台1115t/h超临界燃煤锅炉。主要环保措施:新建一座210m烟囱,采用电袋除尘器,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采用低氮燃烧器同步建设SCR脱硝装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废污水经有效的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正常情况下全厂各类废水处理后可全部综合利用;灰渣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暂未利用部分运往灰场临时堆存。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5、招标内容
对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潞安哈密三道岭热电厂2×35万热电联产项目三大主机设备,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分别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段1 |
锅炉及附属设备 |
ZJ-176093-1 |
标段2 |
汽轮机及附属设备 |
ZJ-176093-2 |
标段3 |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 |
ZJ-176093-3 |
6、资格要求
6.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6.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6.3 其他要求:(如有)
7、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7.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一标段3000元整,售后不退。
7.3现场购买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7.4网上购买
(1)将①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扫描件)②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记录》③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邮件等待审核。
(2)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pdf格式)发给投标人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现场踏勘
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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