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全厂保安服务(三年)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保安公司资质
2、投标人至少为省级公-安厅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
3、投标人近五年在行业内保安工作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及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保安服务管理业绩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2.2.1负责公司生产、行政办公区域、码头港口设施及外围保安服务等的保安服务工作,负责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为公司经营及安全生产提供安全、有序的保障。
2.2.2公司保安岗亭设置及保安人员安排:项目经理1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1人;行政办公楼、生产办公楼白班固定岗各1人;其他24小时值守固定岗设置为:南大门要求配置2人岗、西大门要求配置2人岗;煤码头设2人岗;监控室设1人岗;生产区1#门、6#门、7#门各设一个1人岗;厂区专职巡逻值勤2人岗。按以上要求,投标方人员配置要求总计52人。
2.2.3负责固定哨保安员执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厂区内部区域的治安巡逻、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及突发事件时保安力量的集中、增援,厂区机动巡逻哨以班队长巡逻车为单位,在厂区实行定时巡逻。
2.2.4负责协助配合公司处理特殊天气、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特殊区域职守、警戒、交通管制。
2.2.5负责落实公司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2.6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必要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2.2.7在法律范围内完成公司要求协助的其他工作。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3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08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1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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