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二批小区配套施工招标采购公开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分标名称)
SD17-GC-ZB002-SG-XQPTSGX
小区配套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3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1本次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