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330MW)超低排放改造脱硫III标段(EPC)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号机组脱硫系统于2014年4月进行了增容改造,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系统由原先的单塔单循环系统改为单塔双循环工艺。事故浆液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石灰石制浆系统为6号、7号机组脱硫公用。
招标范围:脱硫除尘相关的所有设备安装、标件制作、管道安装等施工(含拆除及恢复)电气热控系统及单体调试属于承包方工作范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大唐略阳330MW 机#6炉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安装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承担2个与330MW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书。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具有担任过近3年2个330MW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文件)。
1.4.8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已投运证明,以工程投运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工程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工程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09:00起- 2017年03月03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嘉
手机:187185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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