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的使用范围,适用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的烟囱纤维增强塑料(FRP材料,以下简称“玻璃钢”)排烟内筒设备(包括排烟内筒、内烟道及配套附件等,钢筋混凝土外筒内部各夹层钢平台、内部钢梯)。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材料供应、加工制作、安装、施工配合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1、2炉烟囱防腐 1、联合体(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或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近5年完成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烟囱整体玻璃钢排烟筒防腐工艺业绩,且在国内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承包项目近两年内未造成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主要设备损坏事故。
1.4.4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可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00起-2017年02月15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