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配套费,招标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为招标人代表,受委托开展相关项目施工招标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详见标段划分明细表
招标编号:JLPTFLSSGKJ-CC-1701-02
地 点:长春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12月31日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朝阳区、宽城区、绿园区、二道区、经开区、净月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城郊区,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工程临时用电。
最高限价:详见标段划分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以上资格。三年内类似工程不少于3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复印件)于2017年02月28日至2017年03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