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2×135MW机组生产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必须具有三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的“工业废水处理”业绩(处理工艺与招标工艺要求相同或者相近),且所施工的工程至少有2个已经投入运行,无不良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及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人认为必要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