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集中采购项目
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X年)集中采购项目防火墙设备X公司和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QZGYSX;
2.2 项目概况:防火墙设备集中资格预审;
2.3 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X下一批次同类设备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启动时止;
2.7 项目规模:本XX年各类建设项目中的防火墙设备,采购总量预估为X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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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档 |
X机三层及应用层吞吐量(bps) |
最大TCP并发连接数(条)、 |
配置(业务接口)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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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XG |
>=XX |
X×XGE(光口,LAN); 1×GE远程管理口 |
必须支持XGE以太类型接口;必须支持交流电源冗余;必须支持虚拟防火墙; 主控冗余、接口齐备、性能满足的条件下至少另外具备1个通用业务扩展槽位,可用于扩展接口或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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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XG |
>=XX |
4×XGE(光口,LAN) +8×GE(光口); 1×GE远程管理口 |
必须支持XGE、GE以太类型接口;必须支持交流电源冗余;必须支持虚拟防火墙;必须支持应用层安全业务功能;必须支持IPv4下的SSL VPN、IPSec VPN; 接口齐备、性能满足的条件下至少另外具备1个接口扩展槽位; SSL VPN连接数>=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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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XG |
>=XX |
2×XGE(光口,LAN)+8×GE(光口); 1×GE远程管理口 |
必须支持XGE、GE以太类型接口;必须支持交流电源冗余;必须支持虚拟防火墙。必须支持应用层安全业务功能;必须支持IPv4下的SSL VPN、IPSec VPN;接口齐备、性能满足的条件下至少另外具备1个接口扩展槽位; |
2.9 标包划X情况(如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X)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XX(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X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X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可以就上述2.8条设备X档类型中的部X或全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明确对应设备X档类型的产品型号。
3.1.4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X)不少于53人(含)。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设备制造商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X)及香X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 申请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3) 申请人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XX且其中至少1个项目不低于XX,或近两年完成5个不低于XXX络系统集成项目;
(4) 若为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明。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
c.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d.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至少需要明确如下内容:联合体共同投标所应答的内容对联合体各方均X公司总部为最小单X;联合体各方同意放弃X域的中标权利;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设备制造商授权范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X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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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目 |
设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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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要求 |
IPv4三层吞吐量小包X字节性能 |
A类设备四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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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两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8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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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一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4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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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三层吞吐量小包X字节性能 |
A类设备四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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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两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8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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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一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4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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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IPv6三层吞吐量中包X字节性能 |
A类设备四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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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两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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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一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6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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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IPv6三层吞吐量大包X字节性能 |
A类设备四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达到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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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两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达到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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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一对XGE接口三层吞吐量不小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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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IPv6 TCP新建连接速率 |
A类设备TCP新建连接速率不小于XX条/秒;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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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TCP新建连接速率不小于XX条/秒;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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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TCP新建连接速率不小于6X条/秒;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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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IPv6 最大TCP并发连接数 |
A类设备最大TCP并发连接数不小于XX条;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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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TCP并发连接数不小于XX条;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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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最大TCP并发连接数不小于XX条;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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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IPv6 应用层吞吐量 |
A类设备四对XGE接口应用层单向吞吐量不低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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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两对XGE接口应用层单向吞吐量不低于X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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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一对XGE接口应用层单向吞吐量不低于9Gbps;测试数据低于X%则认为设备不可用,IPv4和IPv6的要求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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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可靠性 |
A、B、C类设备在测试过程中稳定无异常,设备始终保证可以进行远程管理。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设备无故重启或死机。2)性能测试、压力测试过程中仪表控制台显示曲线波动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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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IPv6协议支持 |
A、B、C类设备必须支持IPv6;支持基本的IPv6功能,IPv6性能测试流量转发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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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防火墙 |
A、B类设备必须支持虚拟防火墙,包括支持根据不同物理接口来实现虚拟防火墙功能、支持在同一物理接口下根据VLAN ID的不同来实现虚拟防火墙功能,并且各虚拟防火墙有独立的管理视图,缺一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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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N |
B、C类设备必须支持IPv4下的SSL VPN和IPSec VPN,缺一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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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
硬件配置 |
A类设备必须支持交流冗余电源。接口数量达到配置模型最低要求:X×XGE(光口,LAN);1×GE远程管理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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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设备必须支持交流冗余电源。接口数量达到配置模型最低要求:4×XGE(光口,LAN)+8×GE(光口);1×GE远程管理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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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设备必须支持交流冗余电源。接口数量达到配置模型最低要求:2×XGE(光口,LAN)+8×GE(光口);1×GE远程管理口 |
3.3.4 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信相关产品测试。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制造商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XX(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X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4.2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X系列)认证证书。
3.4.3 投标产品制造商自X年以来,具有国X络X级及以上的同类设备商用案例。
3.5 评价检测
3.5.1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评价检测结果作为本次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
3.5.2 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X年3月8日至X年3月X日,每日上午X时XX至X时XX,下午X时XX至X时XX(北京时间,下同)。
5.1.2资格预审文XX1XT1-X。
5.1.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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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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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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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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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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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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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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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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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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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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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1.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X(¥X.X)X人民币,售后不退。
5.2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不适用。
5.2.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5.2.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5.2.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5.3如需邮寄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年3月X日X时X1XT1-X
6.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
6.3.2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购买申请文件后X日内,通过中国电X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团公司 招X
XX公司
X号 T1-X
邮 编:X 邮 编:X
联 系 人:Xpan lang="EN-US"> 联系 人:X目经理)尹航(文件售卖)
电 话:X-X 电 话:X/X-X
传 真:X-X 传 真:X-X
电子邮件:X 电子邮件:X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X
账 号:/ 账 号:X X X X
招X(加盖单位公章)
X年3月8日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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