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营业厅消防整治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 招标编号:JLWR2017-20-DX006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3_32704476 |
| 开标时间:2017-03-23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 资金来源: 其它 |
1.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营业厅消防整治项目(二次比选)已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电信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工程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营业厅消防整治项目(二次比选)
(2) 比选编号:JLWR2017-20-DX006
(3) 项目地点:长春市及各县域
(4)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45万元(含增值税),具体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
(5) 计划工期: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三个月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采购范围:工程服务,包括电源整治,设备安装及维修,消防环境改造等服务。
(8) 承包方式:施工阶段承包,包工包料
(9) 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2)参选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参选人须具备经年检的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现场管理人员1人,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消防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造师资格。
(5)参选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至少提供2014年至今三个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予以证明;
(7)参选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
(8)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未发生工程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须提供2014年-2016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说明、2014年-2016年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机构通报的关于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记录说明;
(9)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只能有一个参选人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3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外地潜在参选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具体事宜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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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