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2018深圳分公司基站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标段一、二、三、四)(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Z-ZB-170492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为集中。
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 预算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 标段 实施区域
1 2017-2018深圳分公司基站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标段一、二、三、四) 2481.75 749.0297 标段一 福田、南山、蛇口
2 665.2546 标段二 宝安、光明、观澜
3 656.1229 标段三 龙岗、坪大
4 411.3428 标段四 罗湖、盐田、龙华(不含观澜)
2) 招标范围:负责对深圳区域CDMA、LTE基站主设备、天馈系统、动力等配套设备、室分系统等定期巡检、故障抢修维护服务、客响申告处理、市场支撑、铁塔协调、VIP政企重要客户维系等,服务区域覆盖深圳分公司基站等区域,以保证对CDMA、LTE网络设备的正常运作;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项目性质:综合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6) 标段情况: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
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7)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的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通信基站专业)。
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表。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通信基站维护的同类项目的业绩,且合同总金额累计须达到1700万元及以上。(按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4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基站维护经验,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PMP证书或通信工程师证书,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6年12月以后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具备30个或以上获得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无线代维人员技能认证证书的在职人员。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