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龙湖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前期费投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7〕3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2.2建设规模:汕头市龙湖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总投资估算金额约4500万元。项目范围包括基建常规项目(含在基建立项的抗风加固项目、通信项目、配网自动化项目等)、业扩配套及紧(应)急预留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实施,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调剂项目仍由中标单位负责可研-勘察设计。
2.4招标范围:工程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的相关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按网、省公司要求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及电网工程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实施项目明细(项目个数、规模等)最终以汕头供电局下达的任务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汕头供电局调整后的为准。本次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项目的业扩配套及紧(应)急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下一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汕头市龙湖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汕头市澄海区、南澳县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汕头市潮阳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汕头市潮南区2017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五个项目为同一年度同一批次项目,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同时中2个项目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a、b、c三项资质要求:a、具备火电专业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b、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丙级及以上资质;c、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方式来获得全部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4 月28日至 2017 年 05月 05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2:00 时至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