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监理
2.2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及配套设施。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400℃、中压4MPa余热锅炉,配套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2.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境内。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5投资总额:约21亿元。
2.6项目占地:约232亩。
3.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
3.1招标内容: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监理
3.2监理范围: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间全部监理服务;
4.质量和工期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
4.2监理服务期: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间全过程。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资质;
5.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专业或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投标人单位法人出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同时具有参与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监理业绩;
5.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规模1000吨/天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为准);
5.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企业超过九家时(不含九家),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如报名企业不超过九家(含九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企业全部参加投标,进行资格后审。
6.报名须知
6.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
6.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原件);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及业绩证明(复印件);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原件);
(6)监理业绩的合同协议、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证件留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7.文件的获取
7.1获取的地点同6.1,时间另行通知。
7.2如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3 如不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招标文件。
7.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资料押金2000元,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8.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