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综合治理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4-JGZB17-0819 ( 01 - 01 )
日 期: 2017 年 05 月 10 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在 ( 网址: http://) 和 国电招投标网 (http://www.cgdcbidding.com) 上采用国内 公开 招标方式 ( 一步制 、 网上开标 ) 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本次 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 CA ( certificate authority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 存续期内的 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企业法人 ,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 权利和义务 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2.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8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 5 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 1.2.7 条 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shixin.court.gov.cn) 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9 资质 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