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金坛华城局高低压配电设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能够提供本次比选服务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按供电公司批复的“高压客户供电方案”,金坛华城局高低压配的电气设计。
1.2项目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25】万元(含税)。
1.3质量要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及金坛市供电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经金坛市供电部门审查通过。
1.4工期要求:中选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甲方资料(包括设备选型)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深化,并向比选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概算按施工图标准编制),一周内通过供电公司营销部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全套完整施工图纸(8套)。
1.5交货地点及要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施工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二年。
1.7标包划分:不划分。
2. 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2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2.1参选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公司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参选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具有良好的服务和实施能力,参选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以上金额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2.2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3参选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4参选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1)要求安排人员常驻金坛服务;(2)要求必须有现场项目管理经验;(3)具有不少于5年的高低压配电方面设计的经历。(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承诺书证明)。
2.2.5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
2.2.6参选人须在金坛本地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选后两周内设置售后常驻机构。(已有本地常驻机构的,如为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办事处,必须提供本公司法人或本公司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负责人信息、联系号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承诺中选后设置的,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公司为子母公司关系,若子公司代替母公司进行参选或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相应资质,需提供母公司授权应答函或第三方证明。
2.2.8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2016年)5个类似高低压配电改造设计的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关键页,且原件备查。
2.2.9近三年内(2014-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无电力主管部门、违规记录及服务质量相关问题,提供承诺书(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承诺书证明)。
2.2.10如国家或当地对项目前期有备案要求的,承诺中选后项目实施前在有关电力部门完成备案。(提供承诺书)
2.2.1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参选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7)参选人参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参选者,请于2017 年5月16日至 2017 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