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起于江门市迎宾大道西互通,止于杜阮互通附近与省道S270相交,全长约10.4公里。本项目自2015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为22个月,采用BT模式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60m(66m、42.5m),车道宽度为3.75m,其中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2、招标范围:改性沥青SBS(I-D);沥青AH-70#;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SBS(I-D) | 吨 | 1500 | |
2 | 沥青AH-70# | 吨 | 2000 | |
合计 | 3500 |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政府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约2017年7月-合同履约结束;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门市迎宾西路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要求品牌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同等质量的品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沥青生产期超过三年以上且具有年生产能力不小于1万吨的沥青生产厂(改性沥青SBSI-D、沥青AH-70#),其产品已通过并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的复印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品牌要求:国产品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1.3生产厂家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取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1.4产品的性能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1.5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路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沥青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沥青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1日在(网站)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只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