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不良行为描述 处理措施 处理范围 1 湖南兴诚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9日,青海公司对湖南兴诚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抽检结论不合格。 2017年6月22日-2017年8月21日在青海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绝缘子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绝缘子 2 萍乡市环宇电瓷厂 2017年5月14日,青海公司对萍乡市环宇电瓷厂生产的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抽检结论不合格。 2017年5月26日-2017年7月25日在青海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绝缘子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绝缘子 3 兰州会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6日,青海公司对兰州会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泥杆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水泥杆抽检样品数量2根,不合格数量2根,抽检结论不合格。 2017年5月22日-2017年7月22日在青海公司集中规模招标水泥杆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水泥杆
注: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请该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纸质盖章版)提交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
联系方式:0971-6076874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8a82014d5b3c28e4015b6a56f7ea405f_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docx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