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人”)受机电安装事业部昆明水工厂委托,对机电安装事业部昆明水工厂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1.1 工程概况
昆明水工厂曲靖车间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321号,主要生产水工建筑物配套金属结构件,风电塔筒、钢模台车等。为保障事业部钢结构市场开发需要,拟购置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
1.2 资金来源
由机电安装事业部自筹资金,用于昆明水工厂装配式轻型钢结构房屋项目的市场拓展。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 招标范围
3台套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
(2) 交货期:2017年8月15日前一台套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余下2台套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3) 交货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321号昆明水工厂曲靖车间。
1.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法人地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是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的合格供应商。
(2) 资质证件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不限于)资质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生产许可证(若有)和其他专用资质证件等。
(3) 商业信誉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违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4) 财务状况及资信
1) 提供经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3年(2014-2016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2)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流动资金额度。
(5)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或出具被代理企业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6)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技术支提供及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具备类似两个项目以上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负责人。
(7)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 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 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及材料等。
(8) 业绩
设计、制造过轻钢龙骨高精度成型机及其附属设备或以上等级的类似设备,且设计、制造的设备在3 个以上工程各具有3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9) 关键部件
投标设备的关键部件,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2日至7月1日(北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网站)上传领取招标文件所需的资质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免费在该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上传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等(合并上传)。
1.6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并做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提交:
电子汇兑方式(投标人应在交付投标文件时提供电子汇兑银行回单或收款收据的复印件,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对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招标人拒绝接受其它方式保证金。
银行信息如下: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确认招标人已收到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注:请在电汇单上备注栏中注明“轻钢成型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071020”。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