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单位。
1、项目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协议》。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旺隆电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具体的营业范围),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版本有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是混合离子交换器(混床)的生产厂家,乙方自有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具备乙级或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资质,乙方自有或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混床供货或改造的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含有签字、盖章)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供货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1、项目名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化学#3、4混床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协议》。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旺隆电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具体的营业范围),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版本有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是混合离子交换器(混床)的生产厂家,乙方自有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具备乙级或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资质,乙方自有或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混床供货或改造的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含有签字、盖章)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供货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近三年在国内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近三年在国内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