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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新疆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项目招标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9日09:00整到2017年08月17日16:00整(北京时间)。采用国内公开招
  

新疆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项目招标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809 09:00整到 20170817 16:00整(北京时间)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具备标的物制造商授权的企业法人(集成商、代理商等),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1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可以授权企业法人(集成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参加投标,但该制造商不得在同一标的项目中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2.2.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销售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则被代理的制造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新疆新能源公司远程集控中心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法人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具有开发并投运风电远程集中监控中心工程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3、具有8小时内提供及时到达现场支持响应的能力,包括有关的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独立设计、开发、实施、运维软件系统能力。

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运、在建及近期规划的场站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全部设备和服务。主要包括:场站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工程的调研分析、总体设计、应用开发、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系统实施、集成优化、测试、技术服务、后期培训等工作;完成远程集中监控中心集控室装修及机房建设;投标人需完成通信线路建设及投运后通讯通道一年运营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09:00整到 2017年08月17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新疆新能源公司远程集控中心项目

 

2000元

见招标文件

GDCX02-FJZB17-0688/01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8月29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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