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合金管道、管件投标资格预审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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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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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52/16-CL-0201 |
合金管道、管件 |
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包装运输,还包括对设施的安装、起动和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 |
1000.00 |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恶意举报(含举报不实),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以上事项一经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降低其在广东华电供应商评级,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在华电广东区域三年内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4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8)投标方在国内近五年(2012年至今)应提供5个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附证明合同文件复印件)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发出时间: 2017-08-09 13:30
3、购买预审文件时间: 2017-08-09 13:30至 2017-08-15 17:00。
七、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