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及新疆广汇煤炭清洁氢氧化钠(片碱)项目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片碱)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及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热力车间氢氧化钠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三年或三年以上的。
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原件及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20000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