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第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第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3382
1.3.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招标服务单位: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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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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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44.55 |
1 |
1 |
44.55 |
44.55 |
否 |
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成功能新建以及本地化改造。新增人事通知单功能,对现存在的人事通知单业务采用信息化管理,并迁移历史数据,归集人事通知单,以便查询;原系统表单功能单一,未全面满足工作需求,需对各模块的表单进行功能改造;完善员工信息以及查询功能,支持按照自定义组合条件查询员工,并导出相关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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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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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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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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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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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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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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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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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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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注册资金要求大于等于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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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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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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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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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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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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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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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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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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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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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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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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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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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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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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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须拥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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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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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年内的信息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业绩不低于600万元。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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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IT服务业务,曾有大型企业(如政府、电信、电力等行业企业)实施信息服务项目;拥有一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队伍,可为广州局提供驻点咨询、实施等服务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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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4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技术服务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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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需提交近两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不能为“无法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应用V2.2(用工管理)试点建设 |
备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系统进行报名操作(即购买文件待审核状态),再于2017年 8 月 11 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 8 月 17 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纸质版)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自定)(原件);
(3)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登记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