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发电#15、#1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拆除设备销售处理项目
2017年8月11日9时至2017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对其#15、#1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拆除设备销售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江苏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对厂区内#15、#1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拆除设备的销售(不含现场废旧皮带),拆除物包括:
1、#15、#16机组GGH(烟气换热器)及附属设备 2套 约315吨
2、#15、#16机组电除尘及脱硫部分烟道 4套 约60吨
实际数量以过磅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废品回收或销售内容。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必须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9时至2017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