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汶上领跑者100MWp光伏项目设备类电气二次设备招标公告
2017-08-10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华电山东济宁汶上领跑者100MWp光伏项目电气二次设备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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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段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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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100/17-SB-0401 |
电气二次设备 |
综合自动化、保护、直流及UPS,调度系统等 |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5.1通用资质:
5.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齐全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审;必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设计、制造所供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必须提供供应商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机构的检验报告且证书在有限期内。
5.1.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5.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未发生施工工程负主要责任的各种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1.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1.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5.2专用资质:
5.2.1电气二次设备在满足通用资质的条件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以上,具备协调山东电网公司的能力,保证所供设备满足地调、省调的验收规范要求且保证涉网设备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调试、调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4-至今)应具有至少200MW光伏场区电气二次设备成套供货或10个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成套供货以上合同业绩(附合同证明文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购标时间: 2017年8月10日-8月14日17:0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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