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连电厂一期磨辊轴承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厂区。
1.2工程规模:华能大连电厂一期工程采用日本三菱公司进口的2×350MW,型式为TC2F-40亚临界单轴﹑双缸﹑双排汽口、中间再热、反动凝汽式、亚临界燃煤机组,一号和二号机组分别于1988年9月20日和1989年1月27日投产。
一期锅炉配有五台三菱公司生产的CE-903×RP型中速碗式磨煤机。采购明细如下:
- 采购HH/144642磨辊轴承12套;
- 采购H247549磨辊轴承12套;
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全部材料供货。
2.招标范围:
序号 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磨辊上轴承 |
套 |
12 |
HH/144642
|
进口品牌,带正规报关单,合格证,原产地证明。使用寿命不得低于2年 |
2 |
磨辊下轴承 |
套 |
12 |
H247549 |
进口品牌,带正规报关单,合格证,原产地证明。使用寿命不得低于2年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1家及以上类似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8月29日9:00起至2017年09月0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