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电公开招标(电商化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31
招标编号:0417D7
1.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电公开招标(电商化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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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序号 |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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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Q-01 |
电取暖设备(电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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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Q-02 |
电取暖设备(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 投标提示:
1)投标人可提供设备的资质业绩作为该设备配件的资质业绩。
2)对于需送检的物资,其供货产品的型式、规格、主要元器件应与送检样品一致;其技术指标和各项参数应不低于合格送检样品的测试结果。招标人有权拒收不按照送检物资供货的产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供应商做出相应处理。
3)本次招标的付款比例按合同执行。
4)为便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及时、准确联系,请各位投标人在留取联系方式时务必保证所留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真实、准确,并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24小时畅通。
5) 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6)本次招标所有物资均要进行到货抽检,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物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要求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更换,对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者,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供应商做出相应处理。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国家、行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对应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行标准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公开出版发行的对应产品《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目录见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了解采购标准”模块)等设计、制造、运行标准、规定均被本招标文件引用,成为本招标文件对应招标产品的通用技术规范。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货物接受销售代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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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物资名称 |
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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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01 |
电取暖设备(电磁)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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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02 |
电取暖设备(电) |
接受 |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设备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且每个代理商在同一标段只能代理一家制造厂家的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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