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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理城区供电局成本材料项目(消防设备及器材)采购公告</title>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2017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年大理城区供电局成本材料项目(消防设备及器材)已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以

2017年大理城区供电局成本材料项目(消防设备及器材)已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谈判范围:购置消防控制柜、消防水泵、气压罐等消防设备及器材一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质量要求: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
2.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2.5交货、安装地点: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39号。
3.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谈判;
3.2具有云南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二级)以上的资质;同时具有专业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人员。
3.3供应商均须提供(主要的)产品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产品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是指: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的经营授权复印件;或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予以支持的临时授权书复印件,临时授权还应提供厂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无论是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均需构成一个完整的授权链,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3.4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网、省公司和大理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请于2017年09月05日至2017年09月0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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