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网银外币结算系统项目所需的需求、设计、系统软件开发、实施、优化、培训和质保期内的所有技术服务。
1.3.2 服务期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外汇系统建设项目 |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近三年无不良经济行为记录、无不良合同履约纪律 2、投标产品具有在国内(近2年)三个及以上相似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开发、实施及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验收材料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2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2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3、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5日 09:00起- 2017年09月11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外汇系统建设项目 |
|
1200元 |
见招标文件 |
GDCX03-FJZB17-0747/01 |
17063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25日 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