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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太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厂区六期绿化、保洁维护项目和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2017年厂区五期绿化、保洁维护项目打捆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title> <meta name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国电太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国电太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2017年厂区五期绿化、保洁维护、2017年厂区六期绿化、保洁维护 1、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电厂的绿化、保洁服务的类似业绩(同一个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运行/维护/检修范围或技术协议、维护/检修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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