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婺城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2
招标编号:BDZB2017-02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婺城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编号:BDZB2017-028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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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日历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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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ZB2017-028 |
包一:婺城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
108 |
30 |
详见婺城食堂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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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公司本部29家职工食堂固定资产及零星低值易耗品采购 |
40 |
30 |
详见公司本部29家职工食堂固定资产及零星易耗品统计表 |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包一:108万元、包二:40万元。超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地点及期限:金华、30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通用条件
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
2)安全资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二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业务资质:
包一:婺城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投标人要求,2014年以来具有单项供货及安装业绩100万以上的至少3个。(提供合同证明)
包二:公司本部29家职工食堂固定资产及零星低值易耗品采购要求具有单项供货及安装业绩50万以上的至少3个。
4)企业信誉资质: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理评价:
自投标之日前二年内无项目业主对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进行差评。无因企业管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社会舆论。
2、投标人专用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公司下属应具备自己所属的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厨房设备生产工厂,并具有自行生产厨房设备的能力。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
4 、 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且在承诺的售后响应时间完成服务。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式:
购买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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