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8年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监理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17-KJXY-FSCZB-JL
开标时间:2017-10-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8年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监理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集中确定相应分包的中标人及其中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双方据此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要求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并据此向中标人分批或分期结算价款。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SD17-KJXY-FSCZB-JL |
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监理或咨询服务的,但监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3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监理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监理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监理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监理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起提供审计报告。
3.8 不良行为处理: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输变电工程监理施工监理承包商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基建〔2015〕227号)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每个工作日9:00 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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