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定额标准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原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定额标准项目招标失败,现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定额标准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16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抢修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应急抢修中心承接公司带电作业业务。通过修编《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标准》,建立能科学地反映带电作业成本及其实际市场价格的标准,有利于带电作业市场的规范化,有利于公司带电作业业务的实施开展。现拟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抢修中心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标准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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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最高限价( 万元) |
完工期限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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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定额标准 |
1 |
24 |
2017年12月30日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抢修中心 |
100 |
4000 |
1. 研究广东地区输电带电作业发展的前景与趋势,通过对输电带电作业项目的梳理,开展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取费定额标准研究工作,为下一步带电作业业务的开展提供指导。
2. 修编《广东地区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项目取费定额标准》,要求能科学地反映带电作业成本及其实际市场价格标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带电作业造价费用的定额标准,以起到后续有效推动带电作业业务发展的作用。
3.原参与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递交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但需要重新报名(含上传标书费转帐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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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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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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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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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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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能提交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中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凭证材料。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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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含注册资金金额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其他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投标人企业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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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方近三年(2014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企业咨询管理相关业绩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签字页复印件证明),且在近三年(2014至2016年)内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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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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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一年内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发文为准): 1)有虚假投标行为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最近一年内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仍在处罚期内或仍未得到网省公司验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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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及委托进行本次招标购置物设计、规范和其他文件编制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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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0月3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4日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6-150号海景中心(西塔)2楼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