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北院区餐厅及阎良基地餐厅:
(1)北院区餐厅
中试楼一楼设有餐厅,建筑面积650㎡,设有330个餐位,主要供应早、中、晚餐(米饭炒菜、面食、小吃等);培训中心一层设有小餐厅,建筑面积200㎡,设有100个餐位,主要供应桌饭炒菜;小卖部2个(南(西影路)北院区各1),供应日常生活需要等商品。
(2)阎良基地餐厅
热工院阎良基地餐厅:两层餐厅,一层餐厅就餐面积400㎡,设计餐座228个,一个厨房操作间(粗加工、面点、热炒、售卖、冷库)。二层餐厅就餐面积460㎡(含民族餐厅),设计餐座166个,2个厨房操作间。
1.2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经营外包,服务期限暂定2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招标人(甲方)每年对中标人(乙方)进行考评,未达到考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
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如下服务:
(1)投标人须保障招标人日均400人就餐(北院区每日三餐,晚餐供应外卖;阎良基地早午两餐)就餐规模,并满足最多就餐量500人三餐的需求。
(2)满足职工用卡购物的需要,小卖部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华润万家超市、人人乐超市、永辉超市、麦德龙超市等)价格,品种涵盖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等主要商品。
(3)西安热工院职工餐厅菜点供应品种丰富,满足职工用餐时对菜式和口味多样化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餐饮服务资格和能力的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餐饮,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2006/ISO22000:2005)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证书;
2.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6投标人从事餐饮服务业不少于3年(以餐饮经营许可证日期为准),提供正在经营的企事业单位餐厅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要求:经营时间不少于1年、餐厅规模不少于500人同时用餐(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8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没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0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
2.1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员工的劳动时间应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12投标人应按人员配置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5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