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立面改造及铺设人行道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名称 |
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立面改造及铺设人行道工程EPC总承包 |
| 批复文号 |
兴发改[2017] |
| 批复单位 |
兴宁市 |
| 招标人 |
兴宁市城市 |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本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立面改造及铺设人行道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1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从广东省定向债券解除国开行贷款置换出来的资金中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立面改造及铺设人行道工程;2.2.工程规模:1、每户门店立面安装彩钢瓦檐、外墙喷氟碳漆或真石漆、贴釉面小砖、安装造型格栅窗、安装玻璃门(仅在层高一层的门店安装)、安装广告牌等工程;2、在原有的路面上重新铺设宽4m的人行道路,项目总投资约1872.2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1452.65万元;2.3、工程地点:兴宁市永和镇镇域(205国道两侧);2.4. 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上述资质独立法人或企业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3.2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报名前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被限制投标的处罚。3.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开具日期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方为有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设计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的投标;4.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投标申请书原件(按附件格式); 2、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为项目牵头方);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法人任命));
8、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9、省内联合体投标企业提交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信息打印网页并加盖;
10、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信息打印网页并加盖;
11、4.2报名时间:2018年 2 月 11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5.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 2 月 12 日至2018年 2 月 23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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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