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2×660MW)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如有)为:大唐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口伴热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北部。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期容量:2×660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以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4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18-TQDQDL001
2.5 设备(标段)名称:进口伴热电缆
2.6 设备(标段)数量:7325米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伴热电缆(带)最高承受表面温度215℃以上、最高承受表面温度60-215℃、最高承受表面温度60℃以下三种共计7325米,及配电箱等。
2.7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8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接受代理投标。
3.1.6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符合IEEE515的UL或者FM质量认证证书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符合IEEE515的UL或者FM质量认证证书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3月 02日00时至2018年03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 23日10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