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运河电厂6号锅炉SCR初装层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运河电厂6号机组于2013年12月完成脱硝改造,脱硝采用LNB+SCR方式,设计催化剂布置方式为2+1层布置,出装2层,并预留备用层位置,催化剂采用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催化剂设计、生产的18孔蜂窝式催化剂。6号机组于2016年1月完成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新增备用层催化剂。目前6号锅炉出装层催化剂运行周期已超过3年,经催化剂实验室检测,催化剂活性已明显降低,且局部出现磨损、积灰堵塞,需进行再生处理,回复催化剂活性,保障脱硝系统稳定运行。
1.2.招标范围:6号锅炉SCR初装催化剂再生处置工程。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在30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或其再生技术支持方须具备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NAS认证资质具有催化剂再生方案制定所需的全尺寸脱硝催化剂中试试验台和相应的理化试验分析平台,须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及相应的资质文件;
3.2.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8台300MW及以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的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同时再生业绩中必须提供至少一份废脱硝催化剂转移业绩(以五联单为准);
3.2.4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4.1媒介: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10日8:30时起至2018年2月16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