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磐石市境内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10MW,按照30kW/户的规模配置,可实现334户贫困户每年收益3000元,持续20年。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安装施工、开关站、综合楼、外线送出及对侧间隔、红线范围外的地块之间线路、站内送出线路,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查、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相关的施工关系协调、配合验收资料准备等。)
2.5 建设地点:吉林省磐石市
2.6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条件: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收、冻结和被破产状态。
3.5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3 月 19日至2018年 03 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