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换热站及外网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换热站及外网工程
2.2规模、范围:换热站建设工程等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境内。
2.5计划工期:2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招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00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