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消防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2020年消防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本次2018-2020年消防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范围为:
2.3.1生产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
2.3.2厂前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有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临时一级)资质、消防安全评估二级(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类似国有企业或政府机关/单位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消防系统运维相关管理业绩两项及以上,并能提供证明其业绩的书面文件资料;
3.3生产区12名服务人员,其中1人持有人社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另11人持有人社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厂前区9名服务人员,均须持有人社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8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2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集团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违反招投标法的投标行为,没有业绩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7日9:00起至2018年4月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