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除尘器超净排放改造项目所需的电袋复合除尘器安装施工,包括原电除器(含罗茨风机系统)检修、拆除,新电袋复合除尘器的安装和调试等,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金额(元) |
1 |
CHDTDZ185/17-SG-0301 |
安装施工 |
1005 |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除尘器超净排放改造项目
2、本期规模:1×300MW;
3、建设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镇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应持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5、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6、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有2台(套)300MW及以上机组除尘器改造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方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及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 17时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