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0
1.招标条件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电除尘调节系统改造买方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50182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1、2号炉电除尘智能调节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且营业执照中应包含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或者烟气净化设备控制系统研发或设计。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3年(2014-2017)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3年内(2014-2017)未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3月30日 09时00分至2018年04月08日 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