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引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焦作项目为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引风机采用两台汽动静叶可调轴流风机和一台电动引风机。电动引风机为事故情况下备用风机。#1机组于2015年12月、#2机组2016年4月完成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后,机组存在出力受限,且引风机抢风频繁影响安全运行的现象,需对现有引风机进行扩容改造。本次改造对原静调引风机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风机运行安全裕量解决引风机失速问题。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锅炉的4台静调轴流式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
1.2招标范围
采购4台引风机本体设备(含进气箱、风机叶轮、机壳、扩压段、进出口膨胀节、电动执行器、防失速装置及其相关设备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0台火电机组轴流引风机整机投运业绩,且机组容量为600MW及以上容量。每个业绩须附合同、技术协议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转子、机壳、进气箱、扩压器、执行器、测温等热控设备、密封风机等。
2.3投标人须为所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方式。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诉讼证明。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4月23日9:00起至2018年0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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