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销售;粉煤灰粗灰销售招标-2018年5月安徽公司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脱硫石膏销售;粉煤灰粗灰销售招标-2018年5月安徽公司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招标四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
(002)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粗灰销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关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3投标人近2年内至少1年赢利,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内与相关电厂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证明(合同及往来财务发票转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无拖欠款项及债务纠纷情况。投标人近5年内不曾在当涂电厂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合同被解除。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多家公司一个负责人的公司投标。
6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石膏经营或建筑材料经营资质或用户;投标人必须是石膏终端用户或者投标单位能提供2018年与大型石膏终端用户签订的购销合同。
8自主拥有装运车辆的企业优先考虑,提供本公司名下经过年审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装运车辆的企业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2018至2019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营运的特种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保单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002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粗灰销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经营或建筑材料经营资质或用户;投标人必须是粉煤灰终端用户或者投标单位能提供2018年与大型粉煤灰终端用户签订的购销合同。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内与相关电厂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证明(合同及财务发票往来转账记录);
3投标单位营运的特种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保单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无拖欠款项及债务纠纷。投标人近5年内不曾在当涂电厂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合同被解除。
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及中转库容能满足项目要求,对直接使用粉煤灰的销售承包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自主拥有粉煤灰装罐车辆的企业优先考虑,提供本公司名下经过年审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粉煤灰装罐车辆的企业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2018至2019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存在管理和控股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5月04日到2018年05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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