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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山东临沭玉山(48.3MW)、青云(49.9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8-0179
日
期: 2018年05月31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玉山项目已取得《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源临沂风力发电临沭玉山48.3MW风电场工程的核准意见》临发改政务【2014】20号和《山东临沭玉山项目主体开工的批复》龙源工【2014】113号。
青云项目已取得《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源临沂风力发电山东临沭青云49.9MW风电场工程的核准意见》临发改政务【2014】132号和《关于2014年第七批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国电集工【2015】11号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风电场位于山东省临沭县的青云镇、玉山镇两个区域内,中心坐标为N34°00',E118°43'。青云风电场,装机49.9MW,安装23台单机容量为2100kW和1台单机容量为1600kW的风电机组,24台箱式变压器。玉山风电场,安装23台单机容量2.1MW风电机组,装机总容量48.3MW。风电场范围内县道将各个布机区域相连通,风电场对外有225省道、327国道与外部交通网络相连接,与临沭县有乡村公路连接,运输条件非常便利。本期工程外部拟定设备运输路线为:经高速或327国道至临沭县转225省道运输进场。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风电场的内部道路进行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综合防治。青云镇场区新建道路工程路线全长27km,玉山镇场区新建道路工程路线全长16.3km,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为3级,施工标准为满足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要求,执行生态公益林绿化标准。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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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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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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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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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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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水利水电、房屋建筑等专业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近三年具有道路施工、土地、水保类施工相关业绩三项及以上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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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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