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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赤峰化工灰渣处理项目【三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JGZB18-0419( 01- 01)
日 期: 2018年06月01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网(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赤峰化工灰渣处理项目【三次挂网】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国电赤峰化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1. 国电赤峰化工灰渣处理工作,包括化工装置区所有灰渣及其他一般废弃物的处理。主要包括即灰渣的装车、运输、灰渣处理、灰渣场综合治理、环境治理、环保取证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全部工作。
2.国电赤峰化工正常生产时两年产生动力灰44万吨、动力渣11.8万吨、气化渣23.4万吨、其它一般废弃物1.8万吨。合同实施期间,如果动力灰、动力渣、气化渣达到出售条件,招标人有权另行处理。
3. 本项目为清单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灰渣结算数量以实际生产产量(扣除招标方出售部分)为准。
4.合同期限二年,计划自2018 年5月1日至2020 年4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2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二年,计划自2018 年5月1日至2020 年4月30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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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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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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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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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渣处理项目(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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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并取得地方环保部门批准。
3、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一个类似标的物的服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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