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依法委托,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40,000.00元,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保安服务项目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4.2 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文件的领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5.2 供应商未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9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9时。
7.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联系人:陈思阳
手 机:13521211587
邮 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上述发布时间内,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